起征点是多少?
旧:工资、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/月;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,减除费用800元;4000元以上的,减除20%的费用。
新: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,提高到5000元/月(6万元/年)。